新加坡现年71岁的汪先生和他的老伴在他女儿停止提供生活费之后,一直仅靠过去有限的存款勉强度日,这已经持续8年多了。汪先生十分气愤地说:“在我女儿的眼里,父母还比不上她的3只狗。”
在看重家庭关系和义务方面,应该说新加坡一直是个样板国家之一。但是,这一“亚洲特有的价值观”如今也淡漠了,开始出现子女不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的现象,而且并非少数。在福利院和医院里经常发生以下情况:子女把父母送来后就不再来看望或者干脆就不再接回家去了。
为了很好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新加坡专门设立了受理不赡养父母案件的法庭,人们称之为“赡养父母法庭”。该法庭是根据一部新法律建立的。这部新法律要求成年子女必须按照亚洲社会所一贯要求他们做的那样去做:照顾上年纪的父母。这为60岁以上的老年父母提供了要求赡养的法律根据,并提供了进行调解并听取双方意见以满足老年人要求的一种体制。
“父母法庭”成立时,包括汪姓夫妇在内的一大批父母就匆匆赶来状告子女,寻求帮助。他们中有些人是拄着拐棍来的,有的是坐着轮椅来的,3年前提出这一构想的法学教授沃尔特·吴说,该法庭自建立的头一天至少受理了200起案件。他还说,该法庭的建立表明,政府想要提醒公民们不要忘记他们对父母应尽的赡养义务。
对那些得不到子女照顾的老年人来说,设立“父母法庭”无异于一件善事,诉诸“父母法庭”也是他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因为法律规定子女有义务照顾60岁以上的父母。法庭调解性的谈话有助于在双方之间化解矛盾。
对“父母法庭”这个调解机构,人们的看法渐趋一致。不少人认为建立该法庭很有必要,它说明现在“亚洲人的价值观”已降低到西方普遍存在的、值得谴责的地步。这部分人持赞成态度的另一个原因是,在未来25年中,新加坡人口四分之一以上的人将超过60岁。如果家庭观不得到加强,那将令人忧虑。负责家庭案件的一位女律师说:“一方面我们不断要求青年人要为国家经济取得成就全力以赴,另一方面他们也不能忘记他们应尽的其他义务,二者缺一不可。”